农村金融是新疆自治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持和服务“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农村金融仍是新疆自治区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金融在服务全区“三农”发展、加快促进农牧业现代化以及农牧民致富增收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共赢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三农”金融服务加快促进农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的出台,对深化新疆自治区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及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有何实质性利好?通过发挥金融在服务新疆自治区“三农”中的重要作用,能否加快推进新疆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以及农牧民致富增收?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自治区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宋宏谋和相关专家。
围绕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新疆在全国首推配套措施,《意见》共有35条,分别从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大力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建设、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和现代化水平提升、大力提升农村保险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培育发展农村资本市场、健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体系、加大“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扶持等九大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据介绍,《意见》从去年开始筹划到今年正式出台,前后几易其稿,在征求整合了自治区农办、财政厅及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后,最终成型。“在深化农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