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概况
一、地理位置
阿克苏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塔里木盆地的西北边缘,天山南麓,阿克苏河冲积扇上。北靠温宿县,南邻阿瓦提县,西与乌什、柯坪两县相毗连,东与新和、沙雅两县接壤,东南部伸入塔克拉玛干沙漠与和田地区的洛浦、策勒两县交界。地理坐标为北纬39°30′~41°27′,东经79°39′~82°01′。阿克苏市城区坐落在多浪河畔,位于北纬40°10′,东经80°16′。东北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666千米,公路里程1 010千米。地处乌鲁木齐与喀什之间,扼南、北疆交通要道,为南疆重镇。中共阿克苏地委、阿克苏行署、阿克苏军分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师部等党政军机关均驻市内,为阿克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位于塔里木河上游,因水得名,维吾尔语意为“白水城”,古为秦汉之际西域三十六国的姑墨、温宿两国属地,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驿站,也是龟兹文化和多浪文化的发源地,素有“塞外江南”之美誉。阿克苏市总面积1.82万平方公里,建城区面积37.59平方公里。市辖 4乡2镇1场、7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62.8万人,由维、汉、回、哈等30个民族组成。
二、历史沿革
阿克苏市历史悠久。“阿克苏”系维吾尔语。“阿克”意白色,“苏”水也。古代为西域姑墨国旧地。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始定是名,原为道名,清光绪年间置县时,道名随之沿为县名,称阿克苏县。民国2年(1913) ,温宿本府改为阿克苏县。民国17年(1928),阿克苏道改为阿克苏行政区,阿克苏县受其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8年5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阿克苏县与温宿县合并为阿克苏县,1962年10月又恢复温宿县,阿克苏县依旧存在。1978年阿克苏县受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管辖。1983年9月,撤县建市(县级)。
三、行政区划
1983年8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阿克苏县,设立阿克苏市(县级市)。以原阿克苏县的行政区域及温宿县境内阿克苏地区红旗坡农场和实验林场的五、六队为阿克苏市的行政区域。1984年5月7日,召开阿克苏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成立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完成撤县设市工作,阿克苏市仍隶属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管辖。1983年8月至1984年6月,阿克苏市区仍沿袭原阿克苏镇区划。1984年1月9日县良种场更名为阿克苏市良种繁育场(简称市良种场)。1984年5月,阿克苏市在政社分开中,按照1社(人民公社)1乡的原则建立乡人民政府,市属农村共设7个乡、128个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由公社大队改设)、526个村民小组(自然村,由公社生产小队改设)。1984年7月18日起,撤销阿克苏镇,将原镇属的街道办事处升格为乡科级,直接受市政府管辖。1989年12月29日,经阿克苏地区行署批准,阿音柯乡更名为阿依库勒乡。1998年,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阿依库勒乡改为阿依库勒镇。1989年12月29日,原哈拉塔改译为喀拉塔勒。1996年,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撤乡改镇,并成立喀拉塔勒镇人民政府,下辖28个行政村、101个村民小组。2005年5月20日,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原托喀依乡移交兵团农一师管理。2010年底,下辖4乡2镇1场,122个村民小组。
街道办事处下设居民委员会 (简称居委会),其中兰干街道办事处下设居委会5个;英巴扎街道办事处下设居委会3个;红桥街道办事处下设居委会4个;新城街道办事处下设居委会4个;2000年初,成立南城街道办事处,辖下6个居委会;2012年初,成立柯柯牙街道办事处,辖下6个居委会;2014年11月,成立多浪街道办事处,辖下4个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