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园区开发项目—综合楼 弱电智能化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园区开发项目—综合楼弱电智能化施工已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局)以乌经开经【2015】10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筹资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弱电智能化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园区开发项目—综合楼弱电智能化施工
2.2 建设地点: 兵团十二师三坪农场;
2.3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60913.9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综合楼范围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通信接入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专用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数字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等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二次深化设计及所有软件、硬件安装施工、调试、培训、服务、验收等。
2.5 计划投资额:约2000万元
2.6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16年04月30日
竣工日期:2016年08月30日
2.7本工程招标共分 / 个标段。
3. 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2号)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为 :2016年03月01日至2016年03月07日19时止(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工程施工资质执行国家住建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原资质名称: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及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公证件。
5. 评标方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估标准:工程量清单-综合评估法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和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3号 邮编: 830000
联系人: 马晓喆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2号 邮 编:830000
联系人:王配然
8. 其他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2 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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