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市综治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哈密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哈地发改投资【201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密市委政法委,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密市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652201201612280101
2.3建设地址:哈密市伊州区迎宾路29号
2.4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1018.8㎡,地上面积:920.4㎡;地下面积:98.4㎡,地上四层,地下一层。
2.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6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2100万元,本次投资约140万元
2.7计划工期:按施工工期
2.8本工程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8.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施工图纸内包括的全部内容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监理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必须具有个人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进入哈密的外地企业实行人员备案登记,没有备案的人员一律不得在哈密参加招投标活动,不得在哈密担任项目管理人员。
3.2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止。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07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函及进疆备案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市建设东路营丰大厦1单元706室)购买招标文件。
5.2监理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密政府网、新疆信息网、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